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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我其實不太懂這為什麼被叫做詐騙。

是因為覺得自己只是一時不察、沒想太多,這個外國人很可憐可愛,就買單、高估紀念品價格,多花了錢。當了解真相不是自己幻想的那樣,外國人不是天天環遊世界跟缺錢買食物,就隱隱約約在嫉妒外國人可以靠天生血統外表去撈錢,然後氣自己當了冤大頭?

我們的不滿,是因為這個外國人的動機?

我們會在乎這位陌生人的動機,其實是純粹獲利,而不是真實的需求?

大家認真? 大多數人沒這麼偉大,真心誠意100%想幫這個萍水相逢的人度過難關...多數人都愛錦上添花,超不願意雪中送炭。

大多只覺得外國人身後的故事很可愛、剛好遇到很新鮮、小錢被騙就算了,於是就買單。後來看到他一直沒日沒夜留了半年,也沒籌出旅費,發現他根本是在賺錢,我們也只能對外國人森77,不過叫警察的畢竟少數啦,因為這根本管不了。

難道我們出錢的動機,認真是為了幫助外國人達成環遊世界的夢想、救急買機票跟食物? 

如果我所出的錢,是隱含著自己想追夢、或是我的同情心價值多少? 那我粗估這張照片至少價值數百萬!

 

說到底,如果我們心理不平的憤怒身後,是源自嫉妒,那親愛的我們台灣人,也可以出去別的國家當外國人阿,你說是嗎?  與其花了錢後,路過頻繁看見,發現他是假環遊,真賺錢,又要再生個悶氣,甚至叫警察浪費社會資源。那我們還不如模仿對方,利用自己的原生優勢獲利阿?台灣也是比很多開發中國家強大,尤其黃種女生在國際上也是有她的競爭力的!

只是,連我都不敢做了。真的不知道周遭朋友圈,有誰願意放棄自己的舒適圈,去別的落後國度,發揮自己身為台灣人的光環,體驗適應新的文化跟生活? 如果用事實(原裝外國人)跟尊嚴(乞討行為),求個新台幣100元(還要扣掉紀念品成本),甚至隨你開心愛給多少,這算得上欺騙嗎? 

從高至低的貶損自己的人格,從施予者變成乞討者! 用黃金(國家認同、自我尊嚴)換白鐵(新台幣)。這件事情,我做不出來,你做不出來,又何必再去為難做這些的人呢? 他們,根本不知道自己多有價值,也不知道自己的行為代表什麼。

但我知道,我們知道自己在幹嘛,不但可以選擇給或不給,也可以選擇給多或給少。

 

2.回歸籌旅費與詐騙的正面意義。

如果是我買單, 我要的只是一份感覺,你情我願的體驗。

何況他們通常有給紀念品(手環、照片、擁抱),價格隨便你給。

如果他給我的照片,比我的心更美、如果我對外國人的觀感,人事時地物在這,剛好聚合了這個緣份、如果我願意買這個體驗...或許可以透過跟他聊天深化;也或是雖然語言不通,但因為他的氣場,給我的某種幻想、塑造某些氛圍,喚起了自己心底深處的某種想法。

那個屬於我的想法,就是我願意買單的原因。紀念品不過是一個心錨,去勾動這份體驗而已。給得越高,代表我心錨當下下的越重!

 

3.試想如果換成一個台灣人一樣好手好腳好顏質,說自己要環島,這樣就不是詐騙了?

我們將這視為詐騙的原因,只是因為這是個外國人?

他販售的商品是"國外月亮比較圓"、"外國熱狗比較大"的加成威力,這種買賣行為太容易在市場獲取利潤,讓你覺得叫詐騙?

 

拜託,看看我們自己,我們贏這個外星人太多太多了,施比受更有福不是假的,因為我們擁有給或是不給、給多給少的權力。

如果你依照自己選擇跟意願買單了,然後氣他騙你...親愛的,醒醒吧,能騙你的,只有你自己而已!

如果你想追夢,就透過他給你的紀念品、你給自己下心錨的那點力量,從現在開始下手執行吧!

 

停止去檢討別人,拒絕檢討我們不能控制的事,甚至不用為了它不開心跟浪費心力、時間。
我們該開始檢討自己,檢討我們現在應該控制自己做點什麼事,這,才是真的能體驗到真正開心的源頭。

ps.我就是那個不買單,遠遠偷拍外國帥哥,當成跟同事的談資,然後還靠他們寫出這篇文章的壞女人!

我已經深切檢討自己了,下次我會給錢的!

補後記: 願望真的不能亂許,下次馬上到了,但我還是沒給錢,因為我覺得: 不。夠。帥!!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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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riel 加速進化版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